新乡经济开发区前身是2002年11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02〕168号)批准成立的“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2005年12月国务院对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时第一批通过审核,并更名为现用名,是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74号)首批公告的省级开发区,是中国开发区协会中部地区首家省级理事单位。2006年河南省发改委赋予省辖市计划管理权限,新乡市委明确开发区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新乡县政府代管。
欢迎咨询关于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 的详细情况
请认真填写左侧表单,方便我们更快与您联系
可以点击下方文字,快捷输入想要咨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