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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召开全系统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
2017-11-17 11:40:40

 

全系统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张茅出席并讲话

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栗世民/摄

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全系统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作出部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江平主持会议。

张茅指出,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完善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抓手,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全系统要把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张茅指出,准确把握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要抓住七个方面重点。一是新法完善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经营者”定义,要合理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范围,加强对市场行为的规范。二是新法修订完善了关于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定,要妥善处理不同类型的商业标识之间的权利冲突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三是新法更加合理界定了“商业贿赂”行为,要继续开展商业贿赂查处工作,营造依法规范的营商环境。四是新法修订完善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诋毁条款,增加禁止“组织虚假交易”的规定,要积极查处刷单炒信、删除差评等不正当宣传行为,维护诚信市场氛围。五是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促进创新发展。六是要针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新情况,提高监管现代化水平。七是要完善程序规定,更加严谨规范地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实现打击违法与纠正教育相结合。

张茅强调,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保障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到实处。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培训力度,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加快开展对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清理废止工作。要依法加强行政监管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形成法律震慑。要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王江平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升监管方式现代化水平,让新规落地、新法实施,实现有效监管;积极和有关部委进行沟通,做到既促进行业发展,又实现有效监管,确保新旧法之间、多部法律之间无缝对接;强化信息共享,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地发挥全国“一张网”作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执行,狠抓落实,使反不正当竞争观念深入人心,确保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取得切实成效。要直击热点,做好宣传工作,提升新法的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要层层落实,做好培训工作,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有效性,提升全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水平。(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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