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2日
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
建设工作方案
2017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卢森堡首相贝泰尔时明确提出,要深化双方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金融、产能等合作,中方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突出2017—2018年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作为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统筹谋划、突出特色,深化“双枢纽”战略合作,拓展航空运输、经贸产业、金融服务、人文交流、多式联运等领域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重大合作事项落实,打造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纽带,在建设现代立体交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和服务于“一带一路”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中发挥更重要作用。2017—2018年,郑州至卢森堡直飞洲际客运航线开通,卢森堡货航合资货运航空公司获批运营,卢森堡飞行签证中心投入使用,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设立,双方物流信息深入对接,金融合作和文化旅游交流全面开展。
到2020年,基本建成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在航线网络拓展、合资航空公司运营、特色产业集聚、多式联运发展、旅游文化交流等领域实现突破。卢森堡货航及其意大利公司、合资货航公司的航线、通航点、周航班量由目前的3条、9个、15班增加到9条、20个、40班;开通至卢森堡客运航线,新增至欧、美、澳直飞洲际航线;初步建成飞机维修基地,飞机租赁业务形成规模;卢森堡飞行签证中心常态化运营,争取欧盟签证中心落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郑州机场)出入境人数实现翻番。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规划》。加强系统谋划,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明确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合作机制等内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编制《郑州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战略规划》。加强向中国民航局汇报衔接,选择知名设计单位,明确规划期限、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统筹考虑一并修订郑州机场总体规划,力争2017年年底前由中国民航局和省政府联合批复。(省发展改革委、河南机场集团、省民航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拓展货运航线网络。依托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加密和开通卢森堡货航航线,连接国际主要枢纽节点城市。吸引更多货运航空公司开辟郑州至欧洲(莱比锡、科隆、华沙、马斯特里赫特等)、美洲(达拉斯、迈阿密、哈利法克斯、亚特兰大、洛杉矶、辛辛那提、圣地亚哥等)、亚洲(曼谷、东京、河内、阿布扎比等)、大洋洲(悉尼、墨尔本)以及非洲(吉布提、内罗毕、约翰内斯堡、亚的斯亚贝巴)等地的货运航线,构建覆盖全球的货运航线网络。(河南机场集团、河南航投公司、省民航办负责)
(四)增开国际客运航线。2017年年底前,开通郑州至墨尔本直飞洲际客运航线;2018年上半年,力争开通郑州至卢森堡直飞洲际客运航线;2020年年底前,新增4个以上洲际客运通航点。完善港澳台地区航线网络及日韩、东南亚中短程国际航线网络。(河南机场集团、河南航投公司、省民航办、旅游局负责)
(五)成立合资航空公司。加强与中国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相关部委衔接,加快推进卢森堡货航合资货运航空公司项目审批、筹建许可、经营许可、工商注册、运行合格审定等工作,力争2018年年底投入运营。同步推进河南航空公司恢复运营牌照,力争2019年年底投入运营。(河南航投公司、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民航办负责)
(六)开展签证便利业务。加强与卢森堡大使馆沟通,推进签证便利业务常态化,2017年年底前确定飞行签证中心选址,2018年上半年建成投用。规划建设“河南卢森堡中心”,同步推进卢森堡“豫卢交流中心”建设。(河南航投公司、省政府外侨办、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建设卢森堡货航亚太物流分拨中心。启动郑州机场三期工程,2017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北货运区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卢森堡货航及其成员企业专属作业区,合作引进大型物流集成商,打造卢森堡货航亚太地区分拨转运中心,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用。(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河南航投公司负责)
(八)开展金融互惠合作。2018年在豫举办卢森堡政府金融推介活动,与卢森堡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空中丝绸之路”基金。加强两地法人金融机构间业务交流合作,争取互设分支机构,拓宽“金融豫军”出海通道。利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政策,推动飞机租赁业集聚发展。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备案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债、贷款等方式自主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引入人民币资金,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河南航投公司、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九)推动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依托郑州至卢森堡直达客运航线,开拓欧洲客源市场,加强与卢森堡及周边国家行业协会及旅游企业合作,扩大双向游客互送规模。合作开发旅游产品,与卢森堡航空旅行社共同打造豫卢双向旅游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2018中欧旅游年”活动,在卢森堡等国开展“中华源”河南系列旅游推介活动,与卢森堡互办文物展览。加强与卢森堡大学合作交流和教育资源共享,争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省旅游局、文化厅、文物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教育厅、河南航投公司负责)
(十)建设合资飞机维修基地。加快制定商业计划书,推进合同谈判和公司设立等工作,力争2019年年底前取得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维修许可,正式承接飞机维修相关业务。(河南航投公司、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民航办负责)
(十一)深化豫卢贸易产业合作。推动“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贸易平台快速发展,2018年上半年设立卢森堡海外物流仓,建立健全物流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带动双方优势产业合作。扩大郑州航空邮政口岸业务规模和覆盖范围,争取2018年年底前设立药品进口口岸。落实“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大通关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作业”“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创新通关通检人员保障机制,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升“7×24小时”预约通关水平,确保货物“随到随检、快速验放”。(河南航投公司、省政府口岸办、省邮政公司、食品药品监管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机场集团负责)
(十二)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拓展郑州—卢森堡“双枢纽”货物集疏功能,促进双方物流信息共享,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现卢森堡货航及相关货代企业与郑州机场国际物流多式联运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对接。积极推进具有全球资源的国际物流集成商兼并重组工作。推动郑州国际陆港公司与卢森堡国铁开展合作,2018年年底前设置卢森堡二级操作场站,开展卢森堡与汉堡间的空铁、公铁等多式联运业务。(河南机场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河南航投公司、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三)打造航空经济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国内航空产业发展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人才需求,依托卢森堡货航等专业合作伙伴,借鉴海外成熟的人才培养及培训体系,采用共同投资、联合培养等方式,搭建航空培训平台,重点打造飞行培训、机务维修、空乘服务等特色专业。(河南航投公司、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航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謀苤F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抓住国家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重大机遇,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省政府外侨办、省商务厅等部门要向国家对口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在航线开辟、航权开放、合资公司设立、签证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立信息互通和情况通报制度。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按月定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