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启动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新疆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到目前已与境外9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结算量超26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最新数据显示,到目前,新疆已与哈萨克斯坦等9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全国范围内参与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企业达2595家,累计结算量达2614亿元,中国与中亚国家金融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强。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逐渐成为国际共识,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位不断上升,新疆与中亚国家间的经贸往来日趋频繁,贸易额大幅攀升,为跨境业务发展提供了支撑。
受益于此,2017年,新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结算额实现378.1亿元,同比增长45.6%,占本外币跨境收支总额的37%。其中,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收支结算额为189.3亿元,同比增长28.5%;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额为188.8亿元,同比增长72.6%。
目前,中亚国家的企业对人民币结算接受程度日益增强,人民币交易习惯在市场中逐渐形成。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将有力地支持新疆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原标题:新疆深化境外金融合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超2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