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图为众多中外记者在拍照。(图片来源:经济日报)
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超越“二元对立”持续贡献中国智慧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说,此次修改有利于正确把握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为我国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修改宪法,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行为。
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愿意将中国的发展经验与世界各国人民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体现了中国希望与世界各国实现合作共赢的立场,使得中国外交政策连贯、稳定,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关系继续向前发展提供保障。
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有利于中国继续坚持和平发展的路线,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人民大学教授王义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拟写入中国宪法,这与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保持着高度一致。这一理念超越冷战思维阵营划线的“二元对立”,推动形成积极意义上的全人类“命运相连,休戚与共”。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彰显了“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性。(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一带一路”建设绝不是短期工程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重要实践路径就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建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落地平台、推进动力和支撑机制,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探索和实践。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将“一带一路”倡议写进党章;如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坚定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彰显了“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已近5年,逐步“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在这一倡议框架下的重点推进的合作项目也进入到关键时期。“利好”的消息频出,意味着“一带一路”建设绝不是一个短期工程,而是如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所说,“一带一路”是造福各国人民的“世纪工程”。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认为,“一带一路”建设具有资源可持续性、参与可持续性和精神可持续性,很有可能成为21世纪规模最大、甚至是最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是能经受住时间洗礼,可持续、可验证的人类实践活动,是解决人类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的实践活动,是涉及人群最广并将泽被后世的实践活动,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代际工程,将从受益覆盖人群、跨越地域空间以及持续时间上,为人类社会创造更大的和平贡献、发展贡献、治理贡献。
(本文部分观点来源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张新、人民大学教授王义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