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省工商局会同省编办、省法制办、浙江自贸试验区相关部门召开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7个国家级区将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探索行政审批新机制、新模式,并力争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目前,浙江省已参照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成熟经验细化方案,对全省对应的98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改革,针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管理等五种改革方式,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此外,省工商局牵头,会同省编办、省法制办,积极推动省政府制定出台告知承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同时,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数据共享,做好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要求,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在放开准入的基础上严格监管,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建立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改革预期目标进行实质评估,力求在试点结束后形成“证照分离”改革的成熟做法。
□阙利明 沈 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