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天津市全面启动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是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按照便捷高效、互联共享的原则,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市旅游局的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市民委的清真标志牌及清真食品备案证,市市场监管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表等5个部门的9个涉企备案事项作为首批“多证合一”事项。
“多证合一”改革采取“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市、区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一口受理、一口发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将采集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和个性化数据,按需求精准推送给相关备案登记部门,用数据串联各审批部门,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重复信息不再采集,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审批部门通过共享的企业信息满足其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还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争取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精简涉企证照,不断扩大“多证合一”的覆盖范围,同时,按照成熟一个、吸收一个的原则,逐步增加“多证合一”合并的涉企证照,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原文标题:天津全面启动“多证合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