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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
陕西多部门共建税收“大普法”格局
2018-01-30 00:00:00

  日前,陕西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教育厅、团省委和妇联发布《关于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以“点亮梦想、税收同行”为主题的“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实施意见》同时明确,6个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以省国税局、地税局为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普法“共同体”,共同构建“大普法”新格局。
  从“单兵推进”到“多方联动”,这是陕西省国税局多年来努力当好普法推动者和践行者取得的积极成果,也标志着该局税收普法工作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厚植优势 推动社会化协作普法
  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只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才能形成工作合力。陕西省国税局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体制优势,系统内建立上下联动普法机制,系统外不断强化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力求聚各部门之力、依托各部门平台推进普法。
  近年来,陕西省国税局把“税法进校园”活动作为推动社会化协作普法工作的突破口,全省国税系统连续开展了“明天的纳税人”、“税收校园行”、“情系学子税与争锋”、“税收深入稞青农场”等校园普法活动。
  2017年4月,陕西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注册税务师协会和有关院校联合举办了“深化税收改革,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活动,相继到西安交通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和陕西理工学院等高校,将相关税收法律知识带给青年学生,引导学生学习税法知识,增强纳税意识,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
  共建共享 打造公共普法品牌
  《实施意见》提出各成员单位要联合开展创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开设税法宣传教育课程、开拓校外第二课堂等6项活动。同时提出,原则上每个县(区)应确定1所学校作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各市应建立2个~3个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省级成员单位将建立5个以上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陕西省国税局近年来致力于打造品牌化公共普法,把创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作为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指导全省各地国税机关建立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2017年5月,陕西省首个省级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在富平县落地建成。这是省、市、县三级协同合作,国税、地税、司法和宣传等部门联合共建的普法平台。该基地设有税收普法教育展厅、办税服务厅、文化长廊和法治庭院4个功能区,可容纳100余人开展税收普法活动,能通过图、文、音、影等多媒体技术元素集中宣传税收法律知识。
  2017年7月,陕西省国税局联合省地税局、铜川市委宣传部在照金革命纪念馆举办了“边区税票回边区”展览活动,一张张小小的税票、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传承着中国革命的红色基因,也感染着每一位参观者。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局长石子珍之子石月波说:“农业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等红色税收票据的集中展示,真实再现了红色税收在革命战争时期作出的巨大贡献,感动于父辈的牺牲和奉献。”
  按需推送 实现订制式精准普法
  如何变粗放式普法到按需式精准普法,是陕西省国税局在普法工作中一直探索的重点。近年来,无论是日常普法宣传,还是每年税收宣传月、“十二五”宪法日,陕西省国税局都主动及时对接协作部门,交换彼此收集到的法律“需求”信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有针对性地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公众宣传普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2017年税收宣传月期间,陕西省国税局联合省财政厅、地税局等部门推出了7类18项税收宣传活动,从荧光夜跑、陕北说书、音乐快板到故都名人话税收、税企零距离,恳谈谋发展等座谈会,再到深化税收改革助力大西安建设主题知识竞赛,适应了不同层面公众的需求,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新时代,新作为,普法工作也被赋予了新定位、新内涵。”谈及如何创新升级、持续推动“大普法”,陕西省国税局总经济师张金山告诉记者,“我们将始终担起普法工作的担子,扣紧普法工作的责任,不断发挥部门优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基地建设为引领,与各职能部门一同纵深构建惠及全民的‘大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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