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工商局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自愿和不增加转型主体负担的总体原则,将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符合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法转型;鼓励和支持非重点对象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同时,积极引导具备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登记为企业。
《若干政策措施》从商事登记便利化、开设绿色通道、降低税费负担、实施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扶持、简化土地等权利转移登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七个方面推出25项具体扶持措施,协同做好转前、转中、转后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顺利转型并平稳过渡。其中,在商事登记便利化方面,登记机关一并办理新设企业登记和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最大限度保留个体工商户字号和行业特点等。在绿色通道服务方面,各级政府、各行政审批部门凭工商部门开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证明快捷办理原审批事项的变更过户手续,银行机构快捷办理账户撤销、变更和开立手续。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还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推进“个转企”,是广东省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广东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历史性突破100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381.58万户、个体工商户600.96万户,分别比2012年末增长203.76%和66.05%,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占全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的96%。
□粤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