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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遭"翻烧饼":上头神仙打架 下头左右挨骂
2018-02-26 07:51:00

  烧饼是各地干部群众的家常美食,但如果基层治理“翻”起了“烧饼”,就让人实在吃不消了。半月谈记者最近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一些多部门交叉施政的领域存在决策“翻烧饼”现象。部门之间“神仙打架”,基层成了“角力场”,让基层干部做工作左右为难,基层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神仙打架”:大棚项目很好,建在地上不行

  中部一农业大县规划了一个“农光互补”的光伏农业一体化项目,市县领导都大力支持。乡镇干部自上级获知,该项目把光伏发电电池板装在农业大棚顶上,电池板之间留有较大间隙,不会跟大棚内的蔬菜“抢”阳光雨露;大棚高度是普通大棚的3倍,可以实现多层栽培,正好发展立体农业和观光农业。

  而且,大棚发的电不仅可以并入电网售与电网公司,还可以用来完善大棚的照明、保温等功能。一个项目,两份收入,让干部们备受鼓舞。

  大棚就这样建起来了,一切都符合预期。只是,当收益即将装进群众腰包时,“不速之客”驾到。

  县国土部门找到了乡镇负责人:你们这个项目建在了基本农田上,是破坏耕地保护“红线”的行为,必须限期整治,否则就要对负责人问责。

  干部们当场傻眼了:“项目启动的时候,我们反复征求了上级意见,发改委、农业部门都说可以,还让我们加快建设进度。结果都搞好了,国土部门又跟我们说不行,要么拆棚子,要么摘帽子!”

  怎么办?干部们又跑到县里去探问,结果发现,整改的压力比上马的动力大得多,只得把项目设施陆陆续续拆掉,“农光互补”落得个“拆光不补”。

  如此部门“神仙打架”,并非这个县基层干部群众格外倒霉。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吃了上级施政“翻烧饼”的基层干部群众,遭遇的困境种类繁多。

  规定“神仙打架”,“土”政策与惠民策互为“矛”“盾”。中部某山区贫困县历来男子娶妻难,有的即便结婚,也因生活贫穷妻子离家出走。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反映,当地政府出台产业扶贫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放贷部门却规定,没有结婚证的不能贷款。

  决策“神仙打架”,乡镇干部陪着“拔河”。彻底关停还是转型升级,让洞庭湖区某县的造纸业2017年陷入长达7个月的“拉锯战”。分管工业的县领导认为,只要行业淘汰了落后设备,引进新技术实现转型升级,没必要关停,县里也不用背负一次性补偿的负担;分管环保的县领导则认为,造纸厂无论如何转型升级污染隐患都难消除,必须彻底关停……乡镇不知选哪条路走,有的开了“同意转型”的口子,企业听话买了设备,孰料年底上级连续发文,湖区造纸厂无论大小三年内全部腾退。一些造纸企业因此上访,压力全落在了乡镇头上。

  政出多门:“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

  受访的基层干部指出,治理“翻烧饼”,一方面在于部分政策制定时随意性较大,“脑袋一拍有了、胸脯一拍干了、大腿一拍坏了”;另一方面也是官员“本位主义”作怪,上不了解宏观政策,下不关心基层民意,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决定。

  1――决策随意,“非程序化”埋“打架”根源。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赵振宇认为,一些政策、法规之所以会出现“打架”现象,是因为决策过程存在“非程序化”乱象。官员或图省事,或贪专断,导致决策偏离程序轨道,丧失了民主基础和科学性,直接后果就是各级政府部门之间政令不统一,立法、司法和行政更无法有力配合,有效制约,带来许多荒唐的行政成本,也给公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2――片面重视部门利益,“锅”统统甩给基层。

  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陈文胜认为,“翻烧饼”治理的背后是部分上级单位唯自身、唯部门利益为重,“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事前不了解基层实际,群众利益和乡镇难处更不在心上。

  采访中,有基层干部反映:当前乡镇不但要重视县委、县政府的综合考核,还要应对县里很多部门的考核,三天两头得签责任状,动不动“有关部门”就来个一票否决。“他们掌握专项资金、项目分配大权,都得罪不起,出了问题,锅只好我们来背。”

  3――精准对接沦为空谈,项目竣工才提“红线”。

  受访的基层干部认为,基层要实施一个项目,必然会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虽说都是照章办事,但更习惯关起门来办,部际协商不畅通,对接机制不健全,往往基层要到项目竣工才知道还有此前没听过的“红线”,往往账单填了填罚单,损了经济,丢了形象。

  精准“劝架”:法规要理清,权责要对等

  受访的专家和基层干部呼吁,要避免决策“打架”,需进一步规范政策、法规的制定流程,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更需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让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权责对等,从制度上强化部门联动的责任和意识。

  部分地方已着手规范出台政策、法规时“各自为政”的问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审批工作处处长郑文金介绍,修改后的立法法,除赋予设区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职权外,还赋予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为夯实“监督防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省、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市(州)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监督。

  同时,湖北还提出四个“不得”原则,其中包括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不得有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背法定程序等内容。

  曾就减少政策“打架”问题提交专项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梁静建议,相关部门要把工作做到前面,在政策法规修订前,由法制办对有关“打架”法规的适用问题予以明确,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在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民主讨论“劝架”。

  “要经常性地对已颁行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和处理,及时对有冲突的内容进行废止、修改和补充完善。”梁静说。赵振宇则强调,决策出台的程序化安排需要形成制度,尽力杜绝“拍脑袋”决策。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真正消除“部门打架”,还要以更加科学的问责机制为保障,实现发令者和基层执行者权责对等。“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少数部门‘乱发号施令,不全局考虑,不承担责任’的现象。”陈文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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