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金融支持是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力量。”11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重要批示,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小微企业是就业巨大的容纳器,事关中国经济的活力与繁荣。有统计显示,全国中小微企业2800余万户,创造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75%以上的发明专利。但是,融资难、融资贵长期制约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快捷、优质、全方位、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是当前阶段非常迫切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年来,已陆续出台一系列财政金融等方面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积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
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最后一公里”
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创新机制与模式,重抓政策落实,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有力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新动能发展壮大。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表示,“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做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最后环节,也就是解决好政策落地的问题。这几年我国出台了大量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但落实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提出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等措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部,所有的大型银行今年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设立。之后,银监会出台《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明确普惠金融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要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机制、统计核算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为金融机构做好小微金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制这种组织架构模式更有利于银行加大对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
9月30日,央行发布通知,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决定统一对上述贷款增量或余额占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通知规定,凡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0%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上述措施将从2018年起实施。
“此次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对原有定向降准政策的拓展和优化,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还对原有政策标准进行了优化,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显著提高。
温彬认为,央行明年初对小微企业的增量存量进行定向降准,将发挥引导作用,加大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除定向降准,今年以来,央行还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棚改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6月末,全国支小再贷款余额为759亿元。
5月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7个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立足实体经济,聚焦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与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相比,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普遍拥有,且在经营活动中循环发生,性质上比较接近现金的优质担保品。因此,推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有助于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商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表示。
此外,今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融资促进”单设一章,更是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重视程度,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截至9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增速比上季末高0.6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3.9个和7.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2.4%,比上季末高0.4个百分点。8月末,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达到1429.88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45.81万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到94.73%,比上年同期高出1.41个百分点。
减税红包层层加码惠及千万小微企业
一直以来,财税政策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财税部门出台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增添小微企业活力。
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政策实施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就为企业减税34亿元。在国家支持‘双创’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迅猛,数量已占到全部企业数量的80%以上。前三季度,平均每个工作日新办小型微利企业保持在1万户以上。”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
今年前三季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税超过1200亿元。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间的小微企业户均减税达5.9万元。
刘学智告诉记者,“随着房价地价劳动力及各类要素价格快速上升,小微企业经济成本加重,因而需要通过减税降费来减轻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6月1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按90%计算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6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把上述针对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优惠税收政策对象扩大到小额贷款公司。
10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再次印发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除了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扩大以外,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也由单户10万元扩大至100万元。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印发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温彬认为:“财政政策对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肯定会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增加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免利息增值税、印花税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实际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和支持力度,这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融资难、融资贵仍是顽疾
这些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
受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放缓压力影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问题,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从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情况看,其实际资金需求和获贷率可谓相差甚远,已成为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数据统计,2016年末中国企业数目为2100万户,到今年8月末增加到2400万户,但是仅有600万-700万户在各级商业银行里有贷款余额,大概有1600-1700万户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没有不动产做抵押,没有办法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中国1000多万户小微企业既没有从证券市场拿到资金,也不够资格在债券市场拿到资金,中国股权私募基金发展也很不完善,在银行拿贷款又因为没有不动产,所以小微企业目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是很突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指出。
缺乏有效担保、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已成为业界共识。“银行不愿意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原因主要受制于两个制约因素,一是信息不对称。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这是银行要着重解决的瓶颈之一。二是小微金融通常客户数多、金额比较小。如果银行依靠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成本比较高、信用风险比较大,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差。”温彬告诉记者,所以,现在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存在错配。
刘学智认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在资金提供方,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对抵押资产有限的小微企业尤为谨慎,并且往往信贷利率有所上浮。在资金融资方,小微企业存在信用信息缺失问题,也很难获得充足的贷款。
破解难题需标本兼治多方发力
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更多小微企业真正活下来、发展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是当下亟须破解的问题。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需要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共同发力,不断创新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保险机制,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效果。
“从未来看,要继续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努力支持银行业向实体经济倾斜,重点支持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三农’融资、脱贫攻坚方面的融资。”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党的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开放日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当然,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只是其金融需求的核心部分,而非全部,而且也有诸多能够解决矛盾的手段,往往在小微金融要素之外。刘学智指出,需要从整个小微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的角度,来寻找新技术与机制创新下的变革路径。财税方面针对小微企业减税和降费,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融资方面需要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和更多形式的金融产品,提升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保障措施上要探索健全小微企业担保机制,保障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权利。信用体系建设上可以探索大数据的应用,建设小微企业综合信用信息系统。此外,还应针对小微企业提供行业发展指导、管理培训、财务优化等多方面配套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规范化发展。
温彬建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进行机制创新,比如通过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来发展一些金融产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风险的可控性。在降低成本方面,要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评估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按照相关要求,要突破传统的银行风险管理经营模式,积极利用新技术进行一系列商业模式和机制上的创新,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要。
也有专家建议,加强税银互动。一方面可以打破信息孤岛效应,体现税务大数据的价值;另一方面解决政企银三方面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好地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