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显示,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
【聚焦职业病⑦】我国启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拓宽职业健康范围,研究将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
本报讯(记者姬薇)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在介绍“健康中国行动”之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有关情况会上表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
抽样调查显示,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包括拓宽丰富职业健康范围,研究将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表示,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2018年我国就业人口7.76亿人,约占总人口的56%,多数劳动者职业生涯超过其生命周期的二分之一。工作场所接触各类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健康问题依然严重,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复杂,新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不断出现,疾病和工作压力导致的生理、心理等问题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新挑战。
2010年以来,我国年均报告职业病新病例2.8万例,由于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低和用工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实际发病人数远高于报告病例数。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尚未得到根本控制,社会心理因素和不良工效学因素所致精神疾患和肌肉骨骼损伤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突出,职业健康工作面临多重压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王建冬介绍:“我国工业企业95%以上都是中小微型企业,这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薄弱,职业病防护措施不能满足保护劳动者的要求。”
为此,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建立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各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国家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支持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并给予奖励;对从事长时间、高强度重复用力、快速移动等作业方式以及视屏作业的人员,采取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和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的发生,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
为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政府将研究修订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研发、推广有利于职业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加大保障力度;改进信息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 “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拓宽丰富职业健康范围,积极研究将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营造职业健康文化。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劳动者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强化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加强劳动过程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自觉、正确地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暑降温措施;除了企业职工外,加强长时间伏案低头工作或长期前倾坐姿人员、教师、交通警察、医生、护士、驾驶员等特殊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吴宗之表示,根据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应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