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推荐文章
工商税务
白银创新出台尽职免责办法
2019-08-14 11:39:44


  中国工商报讯 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出台了《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办法(试行)》。该《办法》把干部激励制度与市场监管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对市场监管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予以撑腰鼓劲。
  据悉,这是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的第一个正向激励干部主动作为的规定,在全国地市级局中也属首例,在系统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是该《办法》坚持的基本原则。按此《办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凡严格依据监管责任清单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等监管履职标准,正确履行了监管责任,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只要责任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均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但因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办法》严格界定“是”与“非”,并非无原则免责。
  作为一项探索性正向激励制度,《办法》具有普遍性、保护性、容错性和排他性特点。该《办法》将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均纳入范畴,范围广、覆盖面大,适应了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任务重、领域多、责任大的现状。《办法》的核心内容是详细梳理了24个具体免责情形和3个从轻减轻追责情形,从根本上消除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顾虑,努力为执法人员营造有创新、有探索、有实践,敢于亮剑、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良好市场监管环境,将有力地保护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办法》规定,在推动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符合相关政策及相关程序,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的,不承担责任,允许执法人员在探索全新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中出错、犯错,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办法》明确,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违规的要求,并如实记录,存档备查,有效排除不必要的影响,坚持树立公平公正和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形象。

□杨柳岗 杨振铎

版权所有: ©中国工商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邮箱:info@gongshang.org
政策指导: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国家工商总局
主办单位: •中国工商服务中心
总部地址:中国香港湾仔谢斐道218号谢斐大厦5楼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温馨提示: 为了更好的网站浏览效果,请尽量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或者极速模式浏览本网站。
返回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