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讯 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这标志着该省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办法》提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所有行政检查都应当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到2019年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实施办法》规定,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建立健全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进行完善,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进行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办法》明确,由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以商事制度改革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张 煜 张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