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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杠杆如何与稳增长目标相协调?发改委回应
2019-08-16 11:39:00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6日电 16日,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与稳增长并不矛盾,未来将从促进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稳妥出清“僵尸企业”,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三方面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

  有记者提问,能否介绍一下企业降杠杆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降杠杆如何与稳增长目标相协调,未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孟玮表示,处理好“去杠杆”和“稳增长”的关系,一方面,要坚定去杠杆方向、防止风险持续累积;另一方面,既要防止高负债企业债务风险集中爆发,也要避免低负债企业的合理投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这就需要在去杠杆的手段选择上注重采用发展型手段,具体来说,包括市场化债转股、多渠道补充企业资本金、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等。

  “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与稳增长并不矛盾,稳妥去杠杆对于提高中长期经济增长质量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孟玮提到,发展型去杠杆手段的运用在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同时,可以增强企业资本实力,促进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对稳投资、稳就业、稳金融都有积极作用。

  孟玮介绍,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企业部门结构性去杠杆。

  一是促进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市场化债转股可以在降低企业负债的同时增加权益资本,见效快且对企业生产运营冲击小。通过引入外部股东,市场化债转股为企业提供了完善治理结构、清理资产、业务调整的良机,可以实现去杠杆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剥离低效无效资产、聚焦主业的有机结合。

  二是稳妥出清“僵尸企业”。“僵尸企业”无效占用大量金融资源,是企业部门负债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快出清“僵尸企业”,既有利于降低存量债务规模,也有利于释放金融资源用于支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结构性去杠杆工作既要亡羊补牢,更要防患于未然。下一步将推动完善覆盖全部国有企业法人的债务风险监测系统,对企业杠杆率和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将风险降至最低。(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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