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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复合增长率超20% 保险中介市场新一轮洗牌将至
2019-08-28 07:32:00

  “一牌难求”时代即将结束,保险中介市场或迎来新一轮洗牌。《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国办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后,相关部门正系统谋划,研究出台规范互联网平台发展的细化政策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或就保险兼业代理管理办法作出修改,也可能单独出台互联网平台兼业代理管理相关办法,对互联网平台搭售保险在险种类型、注册资本等多方面进行约束。在近年密集政策红利下,流量巨头通过收购保险中介牌照,布局互助平台方式加码保险业务热情持续升温,预计细则出台后,将有更多中型互联网平台入局。

  中型互联网平台加码保险迎红利

  近十年来,超过20%的年均增速使保险业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指导意见》提出的“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无疑为保险触达更多人群提供了充分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未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只需申请兼业代理资质,不再需要斥巨资收购保险中介牌照。

  据瑞士再保险研究院测算,未来10年中国寿险保费年均实际增速将达到9.1%。中金公司研报预计,我国保险业整体保费未来五年仍将保持年均复合增长率20%以上。

  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了大批互联网平台加码保险业务。目前,互联网平台涉足保险业务的方式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等中介牌照以获得展业资格。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巨头普遍已涉足保险行业并取得相关牌照背景下,未来或有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型互联网平台入场分羹。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中介的新兴重要参与者,能够有效发挥垂直细分领域保险的销售。预计这一政策或将再次开启保险中介互联网化的一波浪潮,同时带来保险中介市场新一轮洗牌。多数互联网平台的选择是依靠自身强大的流量优势介入保险中介行业,更多新势力的涌入,有助于保险中介发展更加规范和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陈辉博士同样认为,监管发放兼业代理资质有助于保险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险代理牌照价格此前炒到3500万元左右,主要就是互联网平台巨头为合规经营业务从而收购牌照造成高溢价,放开互联网平台兼业牌照,对于整个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是好事。”陈辉预计,未来保险中介牌照价格会逐渐回落,可能回落到1500万元左右。

  巨头密集布局

  网络互助成平台引流新场景

  作为万亿级别蓝海,新一代流量巨头早已对保险行业展开攻势。入局者带来更多创新模式,也使竞争空前激烈。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BATJ,美团、途牛、小米、苏宁、国美、同花顺、东方财富、新浪、等多家互联网平台均已获得保险中介牌照。

  除手握牌照外,有观点认为,近年来互联网巨头密集布局的具有强大引流能力和保险客户转化能力的“网络互助”业务,或将在《指导意见》后转化成为“网络互助+保险”的模式,为各巨头旗下保险业务带来新机遇,有效解决流量变现问题。

  今年1月,滴滴保险频道上线重大疾病网络互助产品“点滴相互”以及大病筹款平台“点滴求助”;4月,苏宁内测网络互助计划“宁互宝”;6月,奇虎360旗下网络互助产品360互助上线;7月,美团旗下金融服务平台美团钱包上线《美团互助好青年大病互助计划》。此外,网络互助也吸引了资本市场高度关注。6月,悟空保在上线悟空互助社和悟空筹两项新业务同时,也宣布获得新一轮6000万元融资。水滴公司仅在今年上半年就分别获5亿元和10亿元的两轮融资。

  互联网平台驱动的对传统保险公司新一轮挑战已经开始,资本驱动下网络互助平台是否能够逆袭,成为保险公司竞争对手?

  黄大智认为,网络互助更多承担了保险产品补充和引流的作用。“网络互助是对保险产品的一种补充,但对于用户保险教育的意义更大。不过,网络互助与互联网平台结合,确实能够为保险产品引流。”黄大智表示。

  拥有8100万用户的全球最大互助保障平台相互宝已宣布,将向保险公司全面开放合作。蚂蚁金服副总裁、蚂蚁保险总裁尹铭表示,相互宝跟保险公司的开放合作不是简单的流量合作,而是要共同推进民众保障教育的普及,共同开发定制化、多元化的升级保障产品,为用户和保险行业都带来更大价值。

  监管细则将出

  入局门槛、资质待细化

  《指导意见》在推动互联网保险市场加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平台提出准入条件,要求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满足“有实力有条件”。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后续监管会继续跟进。

  今年6月,银保监会向保险中介机构下发《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三个主体准入规定进行了统一整合,同时加强了对申请人的管理,并以负面清单形式提高高管准入门槛,严把“入口”。

  陈辉认为,《指导意见》提出的“有实力有条件”更多可以看作是对入局互联网保险玩家的资质鉴定,通过资本金、营收、净利润、股东实力等指标限定准入门槛,减小经营风险。

  黄大智认为,后续政策调整或进一步细化对经营主体资质和股东资质进行准入门槛的限制,并且对所经营的产品类别做出一定限制。“比如互联网叫车平台,开展业务范围可能集中在乘车险、延误险。互联网旅游平台业务范围可能是航运险,意外险,蚂蚁金服等金融科技巨头可能会有综合性保险。”他表示。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认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对互联网平台采用了“二分法”。第一,“无实力”“无条件”的互联网平台是指在股东能力和信誉、注册资本、管理保险业务资金安全和规范性的能力、信息安全技术能力等方面有缺陷,从而不能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要禁止其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第二,鼓励有资质的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肯定了“保险”“互联网”的结合。保险中介监管部门对“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应当持有更欢迎的态度,同时要加强直接监管,不能不管或将管理责任简单推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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