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景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赵景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景文利用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兼任中信生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兼任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景文简历:
赵景文,男,1954年7月出生,2001年11月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监察部、法律部主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