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讯 (记者 喻山澜)9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秋节月饼抽检信息,10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样品微生物污染、6批次样品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2批次样品质量不达标。
中秋节临近,市场监管总局及时组织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国28个省份的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的13类场所,随机抽取月饼样品469批次,覆盖29个省份的277家月饼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
记者梳理抽检信息发现,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五里店店销售、标称重庆市陵江食品厂生产的广式火腿月饼(肉与肉制品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杭州金沙大道店销售、标称浙江隆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熙香食品厂生产的苏式百果月饼(烘烤类),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加佳福超市昭祥店销售、标称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鸿达食品厂生产的蛋黄月饼(香芋蛋黄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铭澄食品经营部销售、标称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永兴园食品厂生产的中秋月饼(牛肉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西、重庆等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