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推荐文章
工商税务
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
2019-09-09 14:22: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

  《通知》明确,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

  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通知》要求,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同时,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顾阳

版权所有: ©中国工商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邮箱:info@gongshang.org
政策指导: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国家工商总局
主办单位: •中国工商服务中心
总部地址:中国香港湾仔谢斐道218号谢斐大厦5楼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温馨提示: 为了更好的网站浏览效果,请尽量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或者极速模式浏览本网站。
返回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