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在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目录方面,人社部要求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保留在目录内。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依法依规转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
同时,在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方面,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此外,在评价内容和方式上,将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按规定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竞赛选拔、企校合作等多种鉴定考评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