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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
浙江整治三大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2019-09-21 14:25:29


  中国工商报讯 样板房不作为装修验收标准,买车要到指定保险机构投保,物业管理不承担车辆保管义务……这些均涉嫌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9月11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房地产交易、汽车买卖、物业管理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2018—2019年度上述三大行业的20条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据悉,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合同格式条款订立行为,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交易、汽车买卖、物业管理三大消费领域重点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11月。
  此次专项行动有五个特点:一是关注民生热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聚焦消费者反映的热点行业问题。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是否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情形,被列为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审查的重中之重。三是借助专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参与合同格式条款内容的评审分析和问题条款的引导规范。四是注重发现问题。公示发布了近年来全省三大行业消费领域存在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问题和违法行为,为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和有益的借鉴。五是执法与指导并重。在注重运用行政指导、建议、约谈等方式引导问题企业规范经营的同时,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合同类投诉举报1397次,审查房地产交易、汽车买卖、物业管理三大行业的合同6609份,发现问题合同1555份,发现问题格式条款6135条;对问题经营主体开展行政约谈317次,下达行政建议书774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43份,行政指导完善合同文本1417份,行政指导修改合同格式条款70543条(次);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83件。

□江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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