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支持、引导和推动。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支持、引导和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日前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的第四届财经发展论坛(原长三角财税论坛)上如此表示。如何探寻新时代财税政策走向,找准财税政策杠杆的着力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会专家结合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新时代财政制度的最大特点是法治思维
“法治财政制度是新时代财政制度和之前财政制度之间的一个区别。如果新时代不能全面建立法治财政制度,那么,财政改革就远远没有实现。”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高强如是说。高强表示,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其中的央地财政关系应当通过制定法律将之稳定下来。中国现行财政体制中的央地财政关系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有了一些变化,属于地方的税种越来越少,共享税种越来越多,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上升,转移支付数量越来越大。转移支付既有将财力从发达地区收上来投放到不发达地区的好处,也有中间过程漫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和“跑部钱进”等问题。因此,央地财政关系如果不通过制定法律将之稳定下来,会经常发生变化性调整,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此外,有的地方自有财力达不到全年财政支出的5%,大多数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地方经济如何发展?如果发展经济也拿不到相应的财政收入,一些地区可能就不发展,坐等转移支付,这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
构建有利于“双创”的财税政策体系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表示,目前,中国针对“双创”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企业所得税,但是,有些企业缴企业所得税并不多,因此,用不上这些优惠政策。还有一些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本身已经有一些抵扣手段,因此,税收优惠政策对这类企业效果不明显。范子英认为,部分税收收上来后,再作为创新补贴给企业,其补贴效果很难评价。如果可以用退税政策代替补贴政策,这将是个很好的策略。现阶段,可以执行的以退税代补贴的领域为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用纳入抵扣等;远期,可以执行的领域为有盈利才缴税,建议税制由以间接税为主转变为以直接税为主。
创新财政政策促进产业升级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宋彬在谈到如何创新完善财政支持方式促进企业升级转型和结构调整时表示,过去主要是运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方式支持企业。自“十二五”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上海结合推进自贸区和科创中心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推出了两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对所有支持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整合优化,着力解决原来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比较分散、交叉重叠、管理部门化、使用“碎片化”的问题,不断增强专项资金的公共公益性。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引导作用,逐步将原有专项资金方式改为更加规范化、市场化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方式,先后设立了总量为50亿元的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总量为285亿元的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并扩大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用于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和新型产业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