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规定发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
环保税法规定了税额下限,大部分省份已经确定了具体适用税额,各地出台的税额标准高低不一,主要是考虑了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等因素。这种不一刀切的做法,也有利于环保税初期的顺利施行。
环保税的开征,主要是为了倒逼排污企业尽快进行转型升级,以往是交排污费,现在改为环保税,但这不仅仅是一种税费平移。首先,税比费更有强制性,征收也将会更加规范与严格;其次,环保税本身就是一种绿色税,带有一定的引导性,是为了约束企业排污以及促使他们尽快升级转型。这完全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报告同时指出,我国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中,税收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除了环保税,我国同时推进的还有水资源税以及资源保护税。12月1日,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和宁夏9个省区市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开启,试点正在有序推进,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当地的水资源税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税额标准。资源税立法进程也开始启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资源税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保障资源合理开采,以及增加一定的财政收入。同时,将资源税作为专项税,也主要体现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目的。
以上关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的税制改革,需要税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通畅与良好衔接。环保税的征收,需要环保部门掌握排污企业的排污数据,这需要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信息分享。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基层环保监测设备和人员不足,这会影响环保监测数据的获取,如果没有准确与权威的数据,征收无从谈起。需要尽快合理界定环保部门的污染监测职责和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互相协作,才能顺利征收。
环保税的征收依然带有明确的引导性,即主要是为了约束与引导企业实现绿色生产与发展。不过,据业内人士称,环保税并不构成一些企业的负担,尤其是一些大企业,因此,施行环保税以后,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也不能放松。
也要看到,环保税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主要是以企业为责任主体,这对监管也是一大挑战。同时,环保税征收涉及到水、气、噪声等流动性要素,尤其是气体与噪音的应税额确定难度较大。这些也需要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明确地意识到并通力协作,完善具体配套措施。
在加强绿色税种的同时,我国的结构性减税也颇有成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10639亿元,其中,今年1-9月减税575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税超过1200亿元。据悉,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会进行改革。另外,税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也非常大,体现出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可见,税制改革坚持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