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财税制度改革,健全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近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会议部署,2018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要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财税制度改革,健全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减税目标从“减负”到“稳定”
近年来,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肖捷介绍称,5年来,营改增累计减税近两万亿元,取消、免征、停征和减征1368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减收金额3690亿元。
据统计,2017年,我国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出台简并增值税税率等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
政府连续发放的减税降费“大礼包”成功稳定了企业未来预期,调动了企业降成本的积极性,为经济发展注入了确定性,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近日发布《关于企业税收负担情况的调查与建议》提出,年年有减税“大礼包”,可能会改变企业行为动机,强化企业减税预期,弱化企业自主降成本的动力。对此,《关于企业税收负担情况的调查与建议》提出,减税的目标应从“减负”转到“稳定”。税收政策的目标不在于为企业减了多少税,而在于降低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使企业预期稳定下来。
在促进降低企业税负方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建议,要以提高支出效率推进降税,打破财政支出存量固化格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减税空间。
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肖捷强调。
目前来看,通过持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为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的警戒线。
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日前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也提出,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方面,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闸门”,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提供融资。同时,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在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方面,明确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及时有效防止违约风险扩散蔓延。
财政部还表示,将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规与社会资本合作,支持市场化融资和担保;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强化法律保障。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会议明确,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构建,权责清晰是前提,财力协调是保障,区域均衡是方向。”肖捷日前撰文称,要科学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中央与地方合理的财力格局。在充分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常住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差异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围绕优化税制结构,加强总体设计和配套实施,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在肖捷看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
此外,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肖捷认为,要立足于已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