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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务院要求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
2018-02-04 11:29:27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系统地提出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展览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须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展览业发展水平。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关键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

《意见》提出,要改革管理体制,加快简政放权,建立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税务、工商、海关、质检、统计、知识产权、贸促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专业化分工,拓展展览业市场空间。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意见》要求,推动创新发展,加快信息化进程,提升组织化水平,健全展览产业链,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业服务体系。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机制,制定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

《意见》要求,优化市场环境,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实现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和鼓励展览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览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列入展览会总体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参展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展览会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能力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意见》指出,要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展览业布局,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城市和展览场馆,培育一批品牌展会。落实财税政策,改善金融保险服务,提高参展办展便利化水平。要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展览业统计指标和监测分析体系。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维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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