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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托办理税务登记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二、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核对齐全后,辅导其填写登记、变更、注销的税务登记表格,同时开具工本费及代理手续费收据。
三、及时将审核后的表格、证件及资料报税务机关审批
。
四、保证委托人能在受理三日起十五日内领取税务登记证。
附件:代办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说明
㈠开业登记
⒈登记表一式二份
⒉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⒊资信、验资证明复印件
⒋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⒌开银行帐号证明复印件
⒍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⒎场地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⒏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
⒐章程复印件
㈡变更登记
⒈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⒉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⒊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⒋变更项目的复印件
㈢注销登记
⒈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
⒉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⒊同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款、票证清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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